1、凯尔达有限前身为杭州凯尔达机器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于2009年3月17日成立,成立时的名称为杭州凯尔达机器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尔达股份”)。凯尔达股份由凯尔达电焊机有限公司(后于2009年5月更名为“凯尔达集团有限公司”,为便于理解,该公司统一简称为“凯尔达集团”)、王金共同出资1,000万元设立。2009年3月1日,凯尔达集团、王金签署《杭州凯尔达机器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凯尔达股份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公司机构等事项。2009年3月16号,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凯尔达股份进行验资并出具新中天验字[2009]第05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9年3月13日,凯尔达股份(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合计1,000万元,其中凯尔达集团缴纳出资900万元,王金缴纳出资100万元。2009年3月17日,凯尔达股份完成公司设立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2013年7月,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6月26日,凯尔达股份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同意凯尔达股份名称变更为“杭州凯尔达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同意王金将其持有凯尔达股份的400万元出资转让给凯尔达集团。股权转让后,凯尔达股份的股本结构为凯尔达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王金与凯尔达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金将其拥有的凯尔达股份的400万元的出资全部转让给凯尔达集团。2013年7月8日,杭州市工商局萧山分局核发(萧)准予变更[2013]第113427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此次变更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系凯尔达有限于2015年9月1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7月3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5]31180008号),截至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44,907,527.04元。2015年8月3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55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截至2015年6月30日,凯尔达有限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490.76万元,评估价值为4,537.30万元,较评估前增值46.54万元,增值率为1.04%。2015年8月12日,凯尔达有限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折股方案为: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将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44,907,527.04元按照1.00016764:1的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4,490万元,其余7,527.04元计入资本公积。每股面值1元,共计4,490万股,由股份公司2名发起人按照目前各自在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2015年8月12日,凯尔达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杭州凯尔达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201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经审议一致同意将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44,907,527.04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4,490.00万元,公司股东按照在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其余净资产值列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15年8月3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3118001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8月27日,各发起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已对本次整体变更事项进行了验资复核,并出具了《实收股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0〕522号)。2015年8月31日,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萧开管发[2015]51号《关于同意杭州凯尔达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州凯尔达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凯尔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1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此次整体变更向股份公司换发了《营业执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