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20年9月11日,上海骄迈、陈维良共同签署《沐曦集成电路(上海)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280万元设立沐曦有限。 2020年9月14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沐曦有限核发《营业执照》(证照编号:42000000202009140132),核准公司设立。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沐曦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立信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53841号),确认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1,566,703,748.10元。同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4)第060058号),经评估,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58,164.84万元,增值率0.95%。 2024年10月29日,沐曦有限召开2024年第四次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沐曦有限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截至整体变更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的净资产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计人民币858.4558万元,净资产超过股本的部分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2024年10月29日,发行人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发起设立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同日,发行人召开了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议案。 2024年12月27日,发行人完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25年2月7日,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50079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10月29日止,公司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沐曦有限截至2024年8月31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1,566,703,748.10元,按1:0.0055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858.4558万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858.4558万元,超出股本部分1,558,119,190.10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在有限公司设立及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议程序及必要的评估程序,且股份公司设立时进行了验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本和股东变化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