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5日,兴发集团、华星控股签署《合资经营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合同》,同意在湖北省宜昌市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兴福有限,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兴发集团出资3,750万元,占75%;华星控股出资1,250万元,占25%。2008年7月21日,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鄂工商)登记内名预核字[2008]第02589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08年10月28日,宜昌市商务局出具了《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宜商外[2008]105号),同意兴发集团和华星控股合资经营兴福有限,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2008年11月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发了批准号为商外资鄂审字[2008]86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8年11月14日,兴福有限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500400002323)。2009年1月13日,宜昌长江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宜长会司验字[2009]第011号),截至2009年1月8日止,兴福有限已收到兴发集团、华星控股第一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4,969.334244万元,兴发集团第一期实缴注册资本3,750万元,华星控股第一期实缴注册资本1,219.334244万元。2009年1月14日,宜昌中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中信会所验字[2009]第012号),截至2009年1月14日止,兴福有限已收到华星控股第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665756万元。兴福有限股东上述两次出资均为货币资金出资,累计实缴出资额为5,000万元。2022年8月30日,中勤万信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勤信验字[2022]第0042号),对兴福有限设立出资进行了复核确认。2022年5月11日和2022年7月12日,兴福有限分别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起人,将兴福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审议通过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具体折股方案。2022年6月24日,中勤万信出具了《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1-4月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2]第2082号),截至审计基准日2022年4月30日,兴福有限净资产为131,156.30万元。2022年6月24日,众联评估出具了《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2]第1211号),确认截至2022年4月30日,兴福有限净资产评估值136,830.56万元。2022年7月12日,宜昌兴发出具《关于同意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开展股份制改制的批复》(宜兴司发[2022]36号),同意兴福有限开展股份制改制工作。2022年7月12日,兴福有限股东签署《关于共同发起设立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具体方案:以经审计的截至2022年4月30日净资产131,156.30万元扣除专项储备108.02万后的金额131,048.27万元按1:0.1984的比例折股,设置的股份总数为26,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由发起人认购,溢价部分105,048.27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22年7月18日,中勤万信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2]第0039号),确认截至2022年7月18日,发行人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兴福有限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后的余额折合的股本26,000.00万元。2022年7月22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报告》《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7月29日,发行人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679782802W)。2022年12月19日,中勤万信出具了《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2022年4月30日股份制改制净资产影响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22]第2073号),截至审计基准日2022年4月30日,调整后兴福有限的净资产为130,911.69万元。2022年12月30日,众联评估出具了《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追溯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2]第1362号),确认截至2022年4月30日,兴福有限追溯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136,575.00万元。2023年1月17日,宜昌兴发出具《关于同意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调整股份制改制方案的批复》(宜兴司发[2023]8号),同意发行人修订股份制改制方案。2022年12月17日、2023年1月17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溯调整公司整体变更时净资产暨修订原股改方案的议案》,决议将已发现的会计差错对期初留存收益的影响在2022年12月予以追溯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股改基准日2022年4月30日净资产产生影响:公司原折股时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31,156.30万元追溯调整为130,911.69万元,在公司股本总额不变情况下,将原扣除专项储备108.02万元并折股(26,000.00万股)后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的净资产105,048.27万元调整为104,803.66万元。除对公司原折股方案中经审计净资产总额以及相应计入资本公积部分的数额进行调整外,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股本结构等事宜未发生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