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井松有限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井松有限系由孔建华、姚志坚、李凌三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孔建华认缴43.00万元、姚志坚认缴42.00万元、李凌认缴15.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2007年3月13日,井松有限取得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3月7日,安徽新安会计师事务所对井松有限首期出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皖新验(2007)9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3月7日止,公司已收到李凌、姚志坚和孔建华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0万元,其中,李凌实际缴纳出资3.00万元、姚志坚实际缴纳出资8.40万元、孔建华实际缴纳出资8.6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2007年6月19日,安徽新安会计师事务所对井松有限第2期出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皖新验(2007)28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6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李凌、姚志坚、孔建华缴纳的第2期注册资本(实收资本)80.00万元,其中,李凌缴纳第2期出资12.00万元、姚志坚缴纳第2期出资33.60万元、孔建华缴纳第2期出资34.4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20年5月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230Z2879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2月29日止,井松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07,203,411.84元。 2020年5月8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20208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2月29日止,井松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1,525.84万元。 2020年5月8日,井松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井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股东作为拟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签署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以截至2020年2月29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107,203,411.84元为基础,按照1:0.4158的比例折合股本44,571,348.00股,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2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5月28日止,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净资产出资107,203,411.84元,其中44,571,348.00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62,632,063.84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6月9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并领取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7998066372的《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