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10日,江苏标新和张锦红签署《上海卓然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设立卓然有限,注册资本600.00万元,其中张锦红认缴出资29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00%;江苏标新认缴出资30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00%。2002年7月23日,上海新高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新高信财审验字(2002)第856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出资予以审验。2002年7月29日,卓然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浦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卓然股份在有限公司阶段曾使用上海卓然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卓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名称:上海卓然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系卓然有限2002年7月29日初始设立时使用的公司名称;2004年12月6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卓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3月20日,卓然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1)同意卓然有限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10月31日;(3)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同意根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永审字(2017)第130003号《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公司的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145,575,776.39元,以此为依据,按照1:0.8793的比例折股,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为12,8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00.00万元;(5)公司原各投资方均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按照原出资比例认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享有公司净资产折成股份的份额,公司净资产超出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的部分,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6)审议通过《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卓然有限各股东共同签署《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根据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17)第1048号”《评估报告》,确认卓然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10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531.96万元。2017年4月6日,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4月6日,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沪长外资备201700386),对此次变更予以备案。2017年4月17日,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京永验字(2017)第21003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4月17日,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之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截至2016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卓然有限净资产人民币145,575,776.39元折合股本12,8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缴纳注册资本计人民币12,800.00万元整,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017年4月14日,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卓然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