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方式 2018年4月15日,安永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1298865_A01号),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母公司口径)为人民币4,708,191,694.27元。 2018年4月18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信金属有限公司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3277号),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中信金属净资产评估值为602,172.16万元。该评估结果已于2018年7月20日经财政部《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编号:B18006)备案。 2018年6月5日,中信有限作出《对的批复》(中信有限[2018]108号),同意金属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根据整体变更事项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等。 2018年7月6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金属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安永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1298865_A01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4,708,191,694.27元,按1.217: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3,87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7月25日,中信金属召开创立大会,按照发起人协议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安永会计师出具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298865_A01号),审验截至2018年7月26日止,公司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章程的规定,以其拥有的中信金属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4,708,191,694.27元,作价人民币4,708,191,694.27元,其中人民币3,870,000,000元折合为公司股本,股本总额共计3,87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人民币838,191,694.27元转为资本公积。 2018年7月2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并向中信金属颁发《营业执照》,中信金属设立。2018年8月1日,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委员会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