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2日,乾润泰与纪仲林签署了《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四会市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其中,乾润泰以货币出资2,6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8%;纪仲林以货币出资3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2015年12月22日,四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编号为四会内名称预核【2015】第1500184964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对“四会市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予以核准。2015年12月23日,四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设立登记,并核发了《营业执照》。2021年11月19日,容诚会计师出具容诚审字[2021]201Z0151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8月31日,同宇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195,864,593.15元。2021年11月22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大学评估评报字[2021]960072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8月31日,同宇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23,508.08万元。2021年11月26日,同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同宇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名称确定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同宇有限全体7名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并以其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各发起人股东认股比例与原持股比例相同,共计折合股本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股本为3,000万元。2021年11月30日,公司全体发起人依法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审核报告》、《关于发起人以广东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净资产作价抵作股款的审核报告》、《关于自审计基准日至公司设立之日之间产生的损益由整体变更后的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担的议案》、《关于选举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并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的议案》、《关于制定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出具容诚验字[2021]201Z008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12月9日,同宇新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2021年12月9日,肇庆市市场监督局向同宇新材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