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行人系由上海云汉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5年9月1日,经云汉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审计、评估,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名称变更为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3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审字(2015)第350ZB022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8月31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45,010,412.64元。2015年10月14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信资评报字(2015)第415号《上海云汉电子有限公司拟公司改制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有限公司以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773.16万元,高于公司拟整体变更的股本,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5年10月15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有限公司将经审计净资产额45,010,412.64元按1.1253:1的比例折成4,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其余人民币5,010,412.64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4,000万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4,000万元;自然人股东已按规定履行了纳税义务并取得了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201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上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及折股方案。2015年10月3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对本次整体变更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350ZB010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0月30日,各发起人对云汉芯城的出资均已全部到位。2021年10月28日,容诚会计师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361Z0475号《验资复核报告》,对前述验资情况进行了复核,认为致同验字(2015)第350ZB0101号《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相关规定。2015年12月3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变更进行了核准,并换发了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6746031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