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龙有限(成立时名为北京艾弗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2013年更名为北京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更名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系由长龙投资、北京维拉投资有限公司、无锡鑫泰鸿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00万元、350万元、150万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3月5日,北京中佳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佳誉验字(2010)第1-012号),对设立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立信对北方长龙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进行了复核,并于2020年10月25日出具了《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50812号),根据该复核报告,公司设立时出资是真实、合法的。2010年3月1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0年2月4日,长龙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聘请立信及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及评估,审计及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月31日。2020年4月27日,立信出具《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0]第ZG50317号),截至2020年1月31日,长龙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20,114,419.33元。2020年4月28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0040号),截至2020年1月31日,长龙有限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6,384.41万元。2020年4月29日,长龙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0]第ZG50317号)确定的长龙有限截至2020年1月31日账面净资产120,114,419.33元,按2.3552:1(约数)的比例进行折股,共折合股份总数为5,100万股,净资产值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共计69,114,419.33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20年5月8日,立信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50372号)验证:“经我们审验,截至2020年4月29日止,贵公司(筹)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月31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120,114,419.33元,按2.3552: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5,100.00万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5,100.00万元,大于股本部分69,114,419.33元计入资本公积。”2020年5月15日,长龙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共同作为发起人,将长龙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20年5月15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2020年5月18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营业执照》,核准发行人设立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