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1997年11月7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内资第32204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深圳市唯特偶化工开发实业有限公司”。 1997年11月13日,廖高兵,陈庆签署了《深圳市唯特偶化工开发实业有限公司章程》,同意共同设立“深圳市唯特偶化工开发实业有限公司”。唯特偶有限注册资本100万元,廖高兵,陈庆分别认缴出资额90万元和10万元。 1997年11月19日,深圳北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北成验字(97)第31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1997年11月19日,唯特偶有限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唯特偶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5日,唯特偶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同意由唯特偶有限的现有股东廖高兵,广科创,利乐缘投资,陈运华,吴晶共同作为发起人,以2009年8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将唯特偶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唯特偶有限以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鹏所审字[2009]1280号”《审计报告》审计的截至2009年8月31日的净资产值人民币50,059,298.61元为基础,按1.2515:1的比例折为4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元。 2009年10月15日,唯特偶有限召开2009年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案》《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09年10月16日,廖高兵,广科创,利乐缘投资,陈运华,吴晶签署《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日,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203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起人出资全部到位。 2009年11月23日,发起人股东广科创的上级主管单位广东省财政厅出具《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同意深圳市唯特偶化工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按规定实施整体变更设立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4日,唯特偶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本次整体变更的工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