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身为联特有限,由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四名自然人股东于2011年10月以货币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2011年10月26日,湖北大华会计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鄂华会事验字(2011)第126号”《验资报告》,对全体股东出资给予以审验,确认截至2011年10月25日止,联特有限所有注册资本均已缴足。2011年10月28日,联特有限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取得注册号为42010000028134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0年8月30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审字[2020]第2-01428号”《武汉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7月31日改制基准日联特有限净资产为389,506,770.87元。2020年8月30日,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华亚正信评报字[2020]第A09-0006号”《武汉联特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净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7月31日改制基准日,联特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06,380,652.10元。同日,联特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起人,将联特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20年7月31日经大信会计师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389,506,770.87元,折合股份总数51,000,000股,剩余净资产338,506,770.87元计入资本公积,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2020年9月14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联特科技成立事宜。2020年9月14日,大信会计师对上述情况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2-00057号”《验资报告》,确认全体发起人已按约定足额缴纳相应出资。2020年9月15日,公司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584861858K的《营业执照》。发行人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联特有限的出资额与股份公司的股本一致,在此过程中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未发生变化,个人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比例在整体变更前后亦未发生变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龙泉税务所于2020年11月18日出具的《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时缴纳所得税事项的确认函》确认:“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整体变更不属于对股东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同时不存在以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形,因此相关股东依法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