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设立 有限公司前身科雅能源设立于2002年11月22日,由齐承英及吴晋湘两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法定代表人为齐承英,注册地址为新石北路368号,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齐承英以货币出资30万元,吴晋湘以货币出资20万元。科雅能源设立时的经营范围为“热量表、供热计量控制系统、地源热泵供暖空调系统、燃气供热系统的研制、开发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研产品、办公用品、计算机耗材批发、零售”。 2002年11月19日,河北冀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冀祥所设字(2002)第510号),审验确认截至2002年11月19日止,科雅能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万元。 2002年11月22日,科雅能源取得了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设立 1、内部决策程序 2015年9月13日,科雅有限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科雅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方案,同意科雅有限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以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确认的科雅有限净资产126,025,368.55元按1.8398:1的比例折合为68,500,000股股份,每股人民币1元;折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500,000元,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部分共计57,525,368.55元计入资本公积。 2、资产审计与评估 2015年9月1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基准日为2015年8月31日的《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8月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5)第110ZB4829号)。经审计,截至审计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科雅有限净资产为人民币126,025,368.55元。 2015年9月12日,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8月31日的《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京都中新评报字(2015)第018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科雅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30,407,692.60万元。 3、发起人协议 2015年9月13日,科雅有限各股东签署了《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约定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50万元,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份总数为6,8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4、验资报告 2015年9月13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110ZB0443号),对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2015年9月13日,股份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5年8月31日止科雅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26,025,368.55元,其中折合股份总额68,500,000股,溢价部分57,525,368.55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5、创立大会 2015年9月14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等议案。 6、国有股权管理 2015年11月3日,河北省国资委下发《关于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管理〔2015〕107号),界定河北科投为国有股东。 2016年3月28日,河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天津河北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为国有股份的批复》(冀教资后〔2016〕11号),界定工大资产为国有股东。 7、营业执照和股权结构 2015年9月28日,股份公司取得了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01000015783),注册资本为6,850万元。2025年03月14日,公司名称由“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