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16日,新晨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以截至200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680万元按1:1的比例折为3,680万股,每股面值1元,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同年3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出具京政体改股函【2001】23号《关于同意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批准新晨有限整体变更为北京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按照其所持有的新晨有限的出资比例相应持有新晨科技的股份。2001年4月2日,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北京京都验字(2001)第002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注册资本3,680万元已缴足。2001年4月9日,本公司依法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110000118676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68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