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方式 公司前身为佛山市顺德区悍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设立时曾用名:佛山市顺德区凯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2020年9月14日,悍高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悍高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名称为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截至2020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账面净资产为依据,折股为股份公司股本9,000万股,每股股份面值人民币1元,净资产折股后剩余金额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20年9月14日,悍高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悍高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名称为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截至2020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账面净资产为依据,折股为股份公司股本9,000万股,每股股份面值人民币1元,净资产折股后剩余金额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20年9月14日,各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各发起人以其在悍高有限的权益认购发行人的股份,并按悍高有限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价入股,共同设立发行人。 2020年9月29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关于审计基准日至公司设立日之间产生的损益由整体变更后的股份公司享受和承担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9月29日,华兴会计师对本次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所(2020)验字GD-083号),确认各发起人的出资已足额到位。 2020年9月30日,悍高集团完成本次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市监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6659990X6)。 (二)发起人 (三)在改制设立发行人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持有5%以上股份的发起人为悍高管理、欧锦锋和锦益管理。 公司改制前,悍高管理和锦益管理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悍高有限的股权,除股权投资外,未实际开展其他经营业务;欧锦锋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悍高有限的股权,实际从事悍高有限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由悍高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悍高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等经营性资产,商标、专利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以及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等。公司设立以来,主要从事家居五金及户外家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五)在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成立后,主要发起人悍高管理、欧锦锋、锦益管理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由悍高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自公司成立以来,除股权关系及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外,在生产经营方面发行人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 (八)发行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悍高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悍高有限的所有资产、业务、人员、债权、债务均由发行人承继,土地、房屋、商标等资产权属已变更至发行人名下。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变化 1、2004年9月,有限公司设立 2004年9月1日欧汉章、欧锦锋签署了《佛山市顺德区凯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凯高五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欧汉章以货币形式出资25.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00%;欧锦锋以货币形式出资25.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0.00%。 2004年9月7日,佛山市顺德区祥友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祥会所验字(2004)3047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04年9月7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认缴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 2004年9月13日,市监局核准凯高五金设立登记。 2、2011年3月,有限公司名称变更 2011年2月25日,凯高五金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佛山市顺德区悍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日,市监局对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予以工商变更登记。 3、2011年12月,悍高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1年12月16日,悍高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50.00万元。其中,欧锦锋以货币形式增资425.00万元,欧汉章以货币形式增资25.00万元。 由于本次增资系原股东增资,增资价格按照1元/注册资本(元)作价,具有合理性。 2011年12月19日,佛山市达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佛达验字[2011]S437号),确认截至2011年12月19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形式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 2011年12月20日,市监局对本次增资予以工商变更登记。 4、2012年4月,悍高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2012年4月1日,悍高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欧汉章将所持有的悍高有限10.00%股权以50.00万元价格转让给欧锦锋。同日,欧锦锋与欧汉章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佛山市顺德区悍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欧汉章系欧锦锋之父,本次转让为直系亲属之间的转让,转让价格按照1元/注册资本(元)定价,具有合理性。 2012年4月5日,市监局对公司股东进行变更登记。 5、2017年12月,悍高有限第二次增资2017年12月18日,悍高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悍高企业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 由于悍高企业由欧锦锋实际控制,增资价格按照1元/注册资本(元)作价,具有合理性。 2017年12月20日,市监局对本次增资予以工商变更登记。 6、2017年12月,悍高有限第三次增资2017年12月28日,悍高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增加至5,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400.00万元。其中,悍高管理以货币形式出资4,000.00万元,悍高企业以货币形式出资400.00万元。 由于悍高管理和悍高企业均由欧锦锋实际控制,增资价格按照1元/注册资本(元)作价,具有合理性。 2018年6月4日,佛山市顺德区广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广德会验字[2018]N019号),确认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悍高管理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00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4,500.00万元。 2022年5月20日,华兴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2]21005440152号),确认截至2018年1月12日,公司已收到悍高企业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0万元。截至2018年1月12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0.00万元。 2017年12月29日,市监局对本次增资予以工商变更登记。 7、2018年12月,悍高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年12月3日,悍高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悍高企业将所持有的悍高有限2.70%股权以135.00万元转让给锦益管理;同意悍高企业将所持有的悍高有限1.20%股权以60.00万元转让给锦悦管理。同日,悍高企业分别与锦益管理、锦悦管理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佛山市顺德区悍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系公司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元),具有合理性。 2018年12月7日,市监局对本次股权转让予以工商变更登记。 8、2018年12月,悍高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年12月11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悍高企业将所持有的悍高有限0.50%的股权,以25.00万元转让给锦益管理。同日,悍高企业与锦益管理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佛山市顺德区悍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系公司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元),具有合理性。 2018年12月13日,市监局对本次股权转让予以工商变更登记。 9、2019年8月,悍高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9年8月20日,悍高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悍高企业将所持的悍高有限2.00%的股权,以100.00万元转让给锦益管理;同意悍高企业将所持的悍高有限1.00%的股权,以50.00万元转让给锦悦管理。同日,悍高企业分别与锦益管理、锦悦管理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佛山市顺德区悍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系公司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元),具有合理性。 2019年8月23日,市监局对本次股权转让予以工商变更登记。 10、2019年11月,悍高有限第四次增资 2019年11月11日,悍高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万元变更为9,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000.00万元分别由悍高管理认缴出资3,200.00万元,欧锦锋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400.00万元,悍高企业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04.00万元,锦益管理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08.00万元,锦悦管理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88.00万元。 由于本次增资系原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按照1元/注册资本(元)作价,具有合理性。 2021年12月22日,华兴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5440071号),确认截至2019年12月20日,公司已收到欧锦锋、悍高管理、悍高企业、锦益管理、锦悦管理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0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20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9,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9,000.00万元。 2019年11月15日,市监局对本次增资予以工商变更登记。 11、2020年9月,股份公司成立 2020年9月14日,悍高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悍高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名称为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截至2020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账面净资产为依据,折股为股份公司股份9,000.00万股,由公司全体股东按各自持有的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分别持有,每股股份面值人民币1元,净资产折股后剩余金额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20年9月14日,各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各发起人以其在悍高有限的权益认购发行人的股份,并按悍高有限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价入股,共同设立发行人。 2020年9月29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关于审计基准日至公司设立日之间产生的损益由整体变更后的股份公司享受和承担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9月29日,华兴会计师对本次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所[2020]验字GD-083号),确认各发起人的出资已足额到位。 2020年9月30日,悍高集团完成本次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市监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6659990X6)。 12、2020年12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2020年12月23日,悍高集团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悍高集团股本由人民币9,000.00万元变更为9,230.00万元,新增股本由顺德智谷认缴230.00万股。 顺德智谷为专业投资机构,顺德智谷的增资价格系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成长性、发行人2021年度预计净利润等因素的基础上,由投资者与发行人协商后共同确定,增资价格为17.39元/股,增资价格具有合理性。 2020年12月23日,华兴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所[2020]验字GD-132号),确认公司已收到顺德智谷增资款4,000.00万元,其中230.00万元计入新增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12月29日,市监局对本次增资予以工商变更登记。 13、2021年8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21年8月13日,悍高集团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悍高集团股本由人民币9,230.00万元变更为9,615.00万元。 二鸣投资以货币形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6,000.00万元,其中231.00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5,769.0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顺德智造以货币形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4,000.00万元,其中154.00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3,846.0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二鸣投资、顺德智造为专业投资机构,其增资价格系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成长性、发行人2021年度预计净利润等因素的基础上,由投资者与发行人协商后共同确定,增资价格为25.97元/股,增资价格具有合理性。 2021年11月19日,华兴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5440027号),确认截至2021年8月23日,公司已分别收到二鸣投资和顺德智造缴纳的增资款合计10,000.00万元。 2021年8月27日,市监局对本次增资予以工商变更登记。 14、2021年11月,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 2021年10月18日,悍高集团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悍高集团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615.00万元变更为9,958.00万元。 兔宝宝以货币形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6,000.00万元,其中205.80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5,794.2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青岛华真以货币形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4,000.00万元,其中137.20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3,862.8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兔宝宝、青岛华真为专业投资机构,其增资价格系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成长性、发行人2021年度预计净利润等因素的基础上,由投资者与发行人协商后共同确定,增资价格为29.15元/股,增资价格具有合理性。 2021年11月19日,华兴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5440031号),确认公司已收到兔宝宝增资款6,000.00万元以及青岛华真增资款4,000.00万元。 2021年11月10日,市监局对本次增资予以工商变更登记。 15、2021年11月,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 2021年11月18日,悍高集团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悍高集团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958.00万元变更为10,026.60万元。 尚壹投资以货币形式向公司增资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68.60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1,931.4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尚壹投资为专业投资机构,其增资价格系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成长性、发行人2021年度预计净利润等因素的基础上,由投资者与发行人协商后共同确定,增资价格为29.15元/股,增资价格具有合理性。 2021年11月19日,华兴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5440049),确认公司已收到尚壹投资增资款2,000.00万元。 2021年11月30日,市监局对本次增资予以工商变更登记。 16、2021年12月,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2021年12月19日,悍高集团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25,973.40万元转增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册资本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026.60万元增加至36,000.00万元。 2021年12月22日,华兴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5440061),确认截至2021年12月19日,公司已将资本公积25,973.40万元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12月19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6,000.00万元。 2021年12月23日,市监局对本次增资予以工商变更登记。 |